晶合集成:晶合集成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有关资料,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安广实先生、蔺智挺先生、陈绍亨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的情形;上述候选人具备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