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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模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以 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资料,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出资参与投资甬欣康君,所投资基金与公司主营业务 具有相关性和协同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相关机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改扩建琥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