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宝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与内、外审计进行沟通和评价;内部控制等事项。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具备 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勤勉尽责,切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