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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禾致源: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NovogeneNovogene(SH:688315)2023-11-03 10:48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 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五人,或者少于《公司章程》 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规定行使职权。股东大会行使职权时,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