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川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公 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影响。该事项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