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川科技_7-1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已收悉。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川科技"、"发行人"或"公 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上海市广发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已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 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特别说明外,与其在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 的含义相同。 | 类别 | 字体 | | --- | --- |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审核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宋体(不加粗) | | 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