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恒润: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根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 日为 2023 年 11 月 22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 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 计划(草案)》中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且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提供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 助的计划或安排。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