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五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以及登记管理应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守前述办法及公司其他管理制 度做好内幕信息的报告、登记及保密工作。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