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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达: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S-KINGS-KING(SH:688328)2023-08-10 10:48

第一条 为了提高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 高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大对年报信息披 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和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 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 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