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工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遵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持股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