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公司章程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三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 公司是由深圳市深科达气动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发起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26.00 万股,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