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5 号),同意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科达")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36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税)7,420,000.00 元 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52,580,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减除承销及 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180,886.7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350,819,113.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 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 验字[2022]第 000569 号《验资报告》。 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