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012345%&'()* 2023 67689:;<=>?@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建龙微纳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半年度持 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3 年上半年,广发证券对建龙微纳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 | |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 了持续督导制度,已制定了相应的 | | | 划。 | 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已与建龙微纳签订承销 | | |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