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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8 10:12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5-036 ?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2元(含税)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20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0,058,48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11,696.20元。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 ...
建龙微纳(68835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8 10:0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洛 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确保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运作,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总裁)、副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 ...
建龙微纳(68835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8 10:01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 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委员会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
建龙微纳(68835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0:01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 所规则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 ...
建龙微纳(68835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0:01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 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 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均接受本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与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置审计部(以下简称"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 全面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洛 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公司审计部隶属于董事会审计委员 ...
建龙微纳(688357)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0:01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洛阳建龙微纳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和下属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 资金往来,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建龙微纳(68835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0:01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 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与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 项")。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 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 ...
建龙微纳(68835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0:01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分(子)公司、分支 机构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
建龙微纳(688357)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8 10:01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防范内幕交易行为,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有关法 律法规")及《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施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协调工作,为证券监管机构的对口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下属公司(以下统称"相关部门或单位")。 ...
建龙微纳(688357) - 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5-06-18 09:49
| 证券代码:688357 |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 公告编号:2025-034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32 |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 |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价已触发"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 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自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 2025 年 6 月 18 日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如再次触发"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7 号),公司于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