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4 月 10 日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30 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 第三届监事会第 24 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53,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