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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688357Jalon(688357)2024-04-18 11:56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和条件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 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 者的,可以暂缓披露。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商业敏感信息,按照《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 当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