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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矽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制订)
FHECFHEC(SH:688362)2024-01-08 11:16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 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 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