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甬矽电子(宁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 与本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本制度所称"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 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