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现行其他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文件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规章制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后,公司 2023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 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并具有合理性。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