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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BPSemiBPSemi(SH:688368)2023-10-30 11:01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本所已得到晶丰明源如下保证:晶丰明源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所有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所有文 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所律师做出法律判断的事实和文件均已披露,并无任何隐瞒、 2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误导、疏漏之处。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丰明源")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