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测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 股东大会决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 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应依据《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及相关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