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测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