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测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 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