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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测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V-TestV-Test(SH:688372)2024-03-21 11:36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是董事会下设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