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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奥微:帝奥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2)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3)本次聘任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聘任鞠建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邓少民先生和陈悦女士为公司 副总经理,聘任陈悦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成晓鸣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 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对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我们认为: 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