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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元科技: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叶敬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叶敬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