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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 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7月12 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147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8 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600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人 民 币 25.08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36,006,68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496,204.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760,510,483.58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