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第二十七次会议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哈尔滨国铁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关于哈铁科技公司参股太原京丰公司的议案》的议案及 相关材料,现就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 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 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 岩 张 杰 费继友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会议讨论情况,我们认为本次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提升公司综合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