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 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