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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杰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 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其自 身权利的处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 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