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杰科技:金杜关于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金杜仅就与公司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且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 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现行法律 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金杜不对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 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 金杜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金杜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 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其他材料;上述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真实;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 的事实,金杜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声明或承 诺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