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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杰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 负责。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 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 1/3,董事 会设董事长 1 名,可以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并应根据《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规定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