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95-1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 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24] AN095-1 号 致: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利元亨"或"公司")委托,就公司实施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 持股计划")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