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_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一、关于业务结构与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整体使用进度为50.37%,其 中,"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使用进 1 ─────────────── 度为32.39%;(2)前次募投项目主要生产产品分别为锂电池 制造专机、锂电池前中段专机及整线成套装备,本次募投项 目主要生产产品为智能仓储设备,发行人拟用自有或自筹资 金投资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15 号 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对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请予落 实: 降 98.71%,主要系销售毛利率下降、管理费用率较高、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导致。 请发行人说明:(1)在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