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的要求,作为广 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审核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 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的与关联方的目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 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 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 事予以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陆德明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延长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