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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元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 |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2021年5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04号批准,广东 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2年9月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批准,本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日")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