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ly & Za 陈立虎(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苏州 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后,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23 年半年 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