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SSDZ-TMP-18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 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 责。 第四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七条 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