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公司根 据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