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