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思瑞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3PEAK3PEAK(SH:688536)2024-01-22 12:5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思瑞浦 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 担任其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 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 生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 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 相关义务和程序: "(一)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一百以上; (二)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