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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 事会同意聘任李珊珊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职务, 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全体委员对副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职务候选人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 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经审阅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候选人具备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李珊珊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职 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