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资料后,基于个人独立客 观判断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以下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