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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股份: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HANGZHOU TOKAHANGZHOU TOKA(SH:688571)2023-12-11 08:42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其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全部委员应当具 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