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科技: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重庆 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须由董事会任免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1 (四)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