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海德曼: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eadmanHeadman(SH:688577)2023-10-30 09:46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作为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 相关资料,现针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 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决策事项的范围内,所做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 的调整合法、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