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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地纬:山大地纬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DarewayDareway(SH:688579)2024-04-12 11:07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 第三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 董事会: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