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李忠轩先生、陈慈琼女士、常军锋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4 年 3 月 25 日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忠轩先生、陈慈琼女 士、常军锋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