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承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