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承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机构;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二章 董事的任职资格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的任职资格 2 | | 第三章 |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 5 | | 第四章 | 董事长 9 | | 第五章 | 董事会组织机构 9 | | 第六章 | 董事会议案 17 | ...